上海法拍房首次被納入限購,成功競買者需具備上海市購房資格。25日,公拍網發(fā)布一套拍賣房源信息,在醒目位置標有“限購”二字。記者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,上海樓市調控組合拳已相繼落地,并將法拍房納入限購范圍。
上海自1月22日起,嚴格執(zhí)行住房限購政策。對于市民關心的調控措施實施時間,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明確表示,二手住房以網簽合同日期為準,一手新房以認籌時間為準。
隨著一系列樓市調控措施落地,不少購房者將目光投向此前不限購的“法拍房”。法拍房即經法院司法拍賣的房產,指在案件進入強制執(zhí)行階段后,法院采取司法拍賣的方式對需要變價處理的房產進行處置,包括商業(yè)貸款逾期房產、民間借貸違約房產、司法沒收財產房產以及無主房產等。
公拍網首頁信息顯示,上海市靜安區(qū)曲沃路373弄1號1101室將于3月8日10時拍賣,起拍價為286.5萬元。頁面自動彈出的提醒信息:上海法院司法拍賣的上海市商品住房已納入限購政策范圍。
對此,上海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該房源為上海法拍房納入限購的首套房源。競買人需事先確定在上海市具有購房資格,必要時可致電上海市房地產交易服務熱線“962269”咨詢限購相關政策。公拍網的司法拍賣頻道也顯示,浦東新區(qū)、靜安區(qū)、閔行區(qū)、普陀區(qū)等多家法院分別對即將進入拍賣程序的房屋標的發(fā)布拍賣公告,規(guī)定了新的司法拍賣房相關交易規(guī)則,明確法拍房需要納入限購范圍。一旦拍賣成交確認后,因買受人無購房資格的,將依法承擔悔拍等法律后果。
來源:新民晚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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